九江市第三中学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第三方服务承接方遴选公告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名称:九江市第三中学。
2.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十里大道2号。
二、活动时间
暂定2025年4月下旬。
三、参加年级、班级、人数
初一:16个班,约700人;初二:15个班,约650人;高一:19个班,约850人;高二:19个班,约900人。
四、活动线路及天数
根据前期各年级研学实践活动申请报告,从《全市省级和市级中小学校校外研学实践活动基地名单》中,确定了五条研学路线及研学实践活动天数,分别是:
初一:线路一(6个班,约300人) :白合生态园、守信田园实践教育基地,一天;
线路二(10个班,约400人):老屋农庄岷山红色文化园实践教育基地,一天。
初二:德安永丰村、万家岭、博阳河实践教育基地,一天。
高一:庐山西海大峡谷,一天。
高二:黄庭坚故里、陈门五杰研学实践基地,两天一晚。
五、《自荐研学活动资料》投递地址和接收人信息
方案纸质材料请于投标截止前送至九江三中甘棠湖校区求贤楼二楼政教处办公室。收件人:胡老师 15079222148 。
六、投标截止日期
2025年4月18日17:00止。
七、经费预算
经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所有费用。
1.包含出行的专车、餐食、住宿、景区门票、品牌矿泉水、每班配置安全员和讲解服务、保险、摄影师、医护人员和必备的应急药品等、教学用具等。
2.需对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减免。
3.不得引导师生到购物点进行消费。
八、活动的教育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部署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在省内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2〕3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4]32 号)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帮助学生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九、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旅行社营业执照且注明有研学旅行、教育咨询、拓展式体验等业务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证书三年以上,上述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具有丰富的研学活动组织经验,近三年内成功承办过此类活动,需由文旅局等有关部门提供本机构近三年内无安全意外事故证明,上述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 (提供文旅等相关部门的证明)
3.具备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提供活动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5.具备专业的研学课程设计团队和讲解人员。(提供相关带教老师或导游资质)
6.运输车辆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营运许可证。与承运企业签订运输合同。车辆保险、年审证明,驾驶员驾龄10年以上且5年内无致人死亡或重大交通责任书事故证明,上述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提供车辆运输机构方的营业执照、道路营运许可证,以及车辆和驾驶员资质相关证明)
十、推荐研学方案编制和资质确定
1.推荐研学方案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1)企业概况。
(2)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承办的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承诺书。
(5)组织学生本次活动的方案、行程安排、服务标准。
(6)保障师生安全的应急预案。
(7)组织活动的人员配备情况。
(8)活动期中所用车辆及驾驶员证照复印件。
2.方案要求
(1)请进行A4纸编制、打印、装订成册、做到目录与页码对应。
(2)须在截止时间内送到我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有资料送到政教处办公室后,由学校研学实践活动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初审达标机构将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参与现场评审会时间和要求。
3.现场评审会时间暂定4月21日,学校会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经过资质初审的意向单位。现场评审会工作小组成员由政教处1人、班主任2人、教师代表1人、家长代表5人,共9人组成,意向单位需对活动的方案进行8分钟以内的陈述。采取综合打分,评标结束当场出结果。
十一、报价要求
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交通费、组织管理费、企业税费等一切费用,一经选定,合同期限内不再调整价格且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收费项和弃标。
十二、其他说明
1.如因上级政策或不可抗客观因素延缓或取消研学活动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经相关部门评定确认,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费用减免。
3.此次遴选公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第三中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作最终解释。
九江市第三中学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