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报有关事项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前期准备工作安排
1.准备工作时间:2017年3月20日-8月30日。
2.宣传发动时间:2017年3月20日-4月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召开教师定期注册工作布置会议,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3.设置确认点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10日。设置好教师资格注册确认点。教师人数较多的学校单独设置确认点,确认点原则上设置在办公室。确认点设置及管理人员情况(内容包括学校确认点、管理员所在单位、姓名、职务、电话、QQ号,见附件一)于4月10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分别报市教育局行政许可服务科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科)。
4.调查摸底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15日。开展教师资格证自查,认真填写《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表》(附件二),由确认点统一汇总按照属地原则分别报市教育局行政许可服务科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科)。
5.问题教师资格证清理、处理时间:2017年4月1日-5月19日。由申报人向发证机关申请处理,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补、换发。
6.材料汇总上报时间:2017年5月22日-5月3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汇报材料、调查摸底汇总情况报市教育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7.市直学校摸底情况核查时间:2017年6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初审工作安排及教师须提交的材料
1.申报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申报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三份;
4.《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有关情况证明》(附件三);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电子版),近3年培训合格证(“国培”冲抵成绩的应打印合格证书)(本次为首次注册,省里规定完成2014、2015、2016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6.教师聘用合同;
7.学校近5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情况登记表(2012年至2016年);
8.《2017年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审核名单》(附件四,A3纸打印);
除第8项材料用A3纸打印外,以上其他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签盖印章,并按1-8序号排放三、其他内容见附件